近期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29日,全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数量降至8439772人。令人瞩目的是,这一数字在短短20天前即2024年1月11日还高达8615159人,这意味着约20天时间里失信被执行人数出现了大约17.5万人的减少。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失信被执行人数量一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以2020年2月17日为例,当时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总数仅为5702195人,而在2024年1月11日,这个数字攀升至861万余人。短短4年时间,增幅超过50%。然而,这一增长态势在最近20天内突遭逆转,众多失信被执行人被从名单中移除。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疑惑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分析可能的原因,首先,失信被列入“黑名单”后,将面临林林总总的限制。如不能购房、购车,不得乘坐高铁与飞机,甚至不能消费于高档场所等。特别是临近年底,这些限制对于需要返乡过年的民众影响巨大。因此,不少人为了摆脱这些限制而选择主动还清债务,只要偿还完毕,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移出“黑名单”。
其次,债务人可能与债权方达成和解。当债务人与债权方协商,取得债权方的同意,通过双方和解,债权方可主动撤销起诉,使得债务人得以请求法院解除失信执行状态。
第三个可能,是债务人选择申请破产。在企业创业失败的情况下,一些人会走向破产程序。在企业破产之后,如果个人已履行出资义务或在出资义务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就无需为企业的其他债务负责,从而可以请求移除黑名单。另外,部分城市如深圳已开始试点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申请被接纳后,也能向法院申请脱离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第四种解释是,某些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债务人的全网核查后,如果法院发现其实际无财产,且多次核查都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法院可能会暂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这些多元复合的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短期内出现大规模减少的现象。对于大众来说,也从侧面反映出法律执行力度的加强和社会诚信体系的改善。随着更多的人开始重视个人信用记录,避免信用瑕疵,可以预见未来失信被执行人的总量有望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