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苏州市发布了关于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新规内容明确提出,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进行;公务用车需要达到满十年和行驶十万公里才能更换;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和卫生间等具体措施。
7月11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次出台的规定是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的要求,并结合苏州的实情制定的,部分条款带有一定的自我加压。从目前来看,政策引发的高关注度,也将督促他们更好地执行新规。
同类规定在今年已经在多个省份陆续出台,受到各地党政机关的积极响应。一些公务员反映,在预算申请和办公用品更换等方面确实感受到了显著变化。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贾义猛认为,政府“过紧日子”应当成为常态,而不仅仅是推行一时。
《苏州市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简称《措施》)于7月3日由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细则涵盖了节省开支、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共享和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
在节省开支方面,《措施》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不得新增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公务用车需要同时满足使用年限不低于十年及行驶里程不低于十万公里才能予以更新,更新车辆选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00%。公务出行也作出严格规定,高铁沿线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要求也进一步细化。
在盘活闲置资源方面,《措施》要求推进低效运转资产的集中管理和统筹使用,闲置土地、房产等需通过置换、出租、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此外,维修改造项目拆除的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等亦被要求回收再利用。
同时,《措施》还强调了资源共享与开放的精神。会议室、公共服务设施要全面共享共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停车位、室外卫生间及活动场所等要积极向社会开放,实现应开尽开。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精细化的措施结合了苏州的特点,更具可执行性,例如明确规定高铁沿线不安排公车出行,公务用车更换的具体公里数等。他同时提到,苏州的这次新规也受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文件的影响和启发,不同地区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
例如,安徽省提出了无纸化办公、严格空调温控、严格接待及预算管控等措施;陕西省则要求办公用房能不修的不修、能小修的不大修。湖南省规定更新公务用车必须同时达到使用年限超过八年和行驶里程超过二十五万公里,并提倡在机关食堂进行公务接待。
一名苏州的基层公务员向记者透露,这些规定对他们的日常工作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共享会议室、停车位开放的措施让她深有感触。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希望通过这些新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浪费,提升行政效率,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经验。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贾义猛强调,政府“过紧日子”不仅是一种暂时的措施,而应当成为行政运作的常态,贯穿政府治理的全过程。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挑战,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契合。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 实习记者刘亚洲 编辑潘莉 责编魏孔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