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消息】日前,来自南京的贺女士向我们的96060消费热线投诉,她在南京九龙熙岸花苑小区购买的新居,本以为能拥有70年的房产权,没想到却发现产权“缩水”至只剩50年,令她感到十分错愕。11月14日,我们的记者深入调查此事。
贺女士原本打算在南京置换一套大户型住宅,以便照料自己年迈的父母。2023年9月10日,她和丈夫考察了江宁区的这个楼盘,被一套位于小区门口、户型为四室两厅两卫的洋房所吸引。对住宅环境和配置十分满意后,当场支付了10万元定金。
根据贺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显示,房屋位于清水亭西路198号33幢,建筑面积153.46平方米,销售价格每平方米39175元,总房价高达近601万元。贺女士回忆,定金交付完毕不久,查阅相关资料时才发现,该小区土地使用年限为2003年到2073年,这意味着如果从当年开始算起,实际享有的产权仅剩下50年。
此发现令贺女士颇感意外。她表示,销售员在介绍房子时并未提及土地拿地时间,只说房屋是2019年建成,并从2022年开始销售。贺女士认为,如果提前知道产权只剩50年,她当日不可能决定交付定金。
面对这一困境,贺女士尝试与售楼处沟通,希望取消交易并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经销售员解释称,他们在客户交定金前已经明确提醒了土地使用期限,并且此信息同样在公物公示栏中展示。记者联系到了负责带领贺女士看房的前销售员孙悦,她声称,“我当时确实已经告知了贺女士有关拿地时间,并且相关信息有备案。”但贺女士依旧坚称从未被告知。
九龙熙岸花苑小区的开发商南京达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负责人陈杰则表示,销售人员被要求在介绍房产时说明土地使用年限,而且这一信息公示在显眼位置。他进一步说明,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土地使用年限文字清晰,正式签约后的合同中亦会注明。因此,在这起事件中,他们认为公司并无过错,不会同意退还定金。他还建议,如果贺女士觉得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贺女士表示,她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于此事件的后续发展,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