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消息,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主任欧阳泉华由于涉嫌受贿、贪污罪,经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后,案件已转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将案件指定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目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欧阳泉华执行逮捕。该案的侦办还在继续进行中。
公开资料显示,欧阳泉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于江西安远,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1985年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曾于2002年至2006年担任庐山风景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及九江市委常委等职,后在2006年至2012年,历任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之后,欧阳泉华历任江西省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和厅长,直到2023年担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6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显示欧阳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主动配合组织进行问题交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17日,进一步调查结果揭示了他的多重违法违纪行为。
调查指出,欧阳泉华完全迷失方向,丧失了理想信念,遗弃了初心使命,不完全执行乃至变更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并对抗组织的审查工作。此外,他沉溺于特权思想,生活作风腐化,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量接受礼金、礼品,并参与违规旅游活动。不仅长期占用他人房屋、车辆,还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并且在干部职工录用与晋升过程中为他人取得不正当利益。在道德层面上,欧阳泉华道德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法纪方面更是毫无敬畏之心,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企业资质提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综上所述,欧阳泉华在政治、组织、廉洁、生活等各方面的纪律上均有严重违反,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其行为丝毫未有收敛之迹,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负面巨大。根据相关纪律处分和法律法规,经过江西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纪律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相关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