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名人代言成为舆论焦点,尤其是当涉及到知名演艺人员刘德华的相关报道。据中新经纬12月13日电消息,映艺控股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侵权声明,正式否认刘德华先生代言黑龙江田苗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所代理的“新开荒乳酸菌酸菜”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和服务。
声明中明确指出,刘德华先生并未参与上述产品的代言活动,亦无任何计划与之相关,并强调刘德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新开荒乳酸菌酸菜”等相关产品上使用其肖像和姓名。声明还警告消费者及市场各方,目前市场上与网络平台,包括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流传的所谓刘德华代言“新开荒乳酸菌酸菜”的宣传、产品包装和新闻报道都是虚构的,并且与刘德华及其关联公司无关。
在此次声明中,映艺控股强调了对其知识产权的重视,提醒公众,所有关于刘德华代言项目的正式信息只会通由映艺控股和公司的官网发布。同时,该公司预告将对侵犯刘德华个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权益的行为展开调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映艺控股有限公司,由刘德华于2003年创立,是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娱乐产业集团,涵盖电影及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集团还经营着国际歌影迷会,并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业务。另一方面,被指控无端使用刘德华形象的黑龙江田苗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营农副食品加工,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
对此问题的法律解读中,专业律师雷刚提示,企业的回应显示出对此事的不正视,其行为涉嫌侵害刘德华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法律要求在进行名人代言活动之前,须得到名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明确授权。
本次事件不仅涉及商业道德和合法性问题,还牵扯到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映艺控股公司通过这次声明,旨在维护刘德华的个人权益,同时也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在名人代言这一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领域中,诚信与透明度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名人而言,任何与自己形象相关的商业活动都需谨慎把关,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确保自己的公众形象不受损害。对于企业而言,任何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应当合法合规,以免承担法律风险和商誉的损失。对于消费者而言,对于代言信息的真实性要求有更高的辨识能力和警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