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一家超市的撤店公告成为舆论焦点。这家名为和美的超市在2017年曾因“开业未申报消防手续”被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5万元,2024年1月30日再次面对高达16.6万元的处罚,迫于无法承担如此高额的罚款,不得不宣布关店。
和美超市的法人杨先生表示,两次处罚的原因完全相同,他认为,消防救援大队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多次处罚与相关法规不符。尽管多次督导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使用正常性均得到确认,并曾获得表扬,然而超市的合法性仍旧受到质疑,因为该超市所在的自建房难以完成正规的消防审批手续。
在第一次罚款后,杨先生认为问题已解决,因为消防部门并未再要求他补办相关手续,也没有下达进一步的整改通知书。直至今年1月,当杨先生收到第二次罚款通知,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试图挑战此次处罚,认为不应对同一行为重复罚款,但消防部门认为他拒不配合,进而采取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由于和美超市是一家微利经营的企业,16.6万元的罚款实在难以承受,杨先生只能选择关闭超市,以免进一步的损失。他发布的撤店公告主要是为了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提供了会员卡和储值卡的妥善处理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实赋予消防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时进行处罚的权利,《消防法》第十五条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营业前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满足安全条件。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范辰律师指出,《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针对单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多次罚款。因此,在和美超市案例中,消防部门重复对同一事项进行处罚似乎违背了这一原则。
截至目前,关于和美超市的情况仍有待解决,记者未能从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得到具体的回应。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所面临的困境可能不仅是一家超市的关闭,也反映出当前消防监管体系中的某些亟待改进之处。如何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同时,引导并帮助小微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可能是相关部门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